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等相關網絡安全法律法規,結合我校網絡實際制定本規范,本規范適用所有校園網單位和個人用戶。
一、規范使用校園網
1.遵守法律法規,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社會公德;
2.遵守國家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相關規定;
3.校園網賬號僅限用戶本人使用,不得轉借、轉讓或者出售他人使用;
4.定期更換用戶口令,預防因口令遺失或弱口令導致被他人利用從事非法行為;
5.及時更新用戶機器設備系統補丁,安裝并及時升級殺毒軟件;
6.發送的電子信息、提供的應用軟件,不得設置惡意程序,不得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。
二、不得利用校園網從事以下行為
1.危害國家安全、榮譽和利益,煽動顛覆國家政權、推翻社會主義制度,煽動分裂國家、破壞國家統一;
2.宣揚恐怖主義、極端主義,宣揚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視;
3.傳播暴力、淫穢色情信息,編造、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;
4.侵害他人名譽、隱私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;
5.非法侵入他人網絡、干擾他人網絡正常功能、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;
6.提供專門用于從事侵入網絡、干擾網絡正常功能及防護措施、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活動的程序、工具;
7.為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、廣告推廣、支付結算等幫助;
8.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,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;
9.設立用于實施詐騙,傳授犯罪方法,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、通訊群組;
10.利用網絡發布涉及實施詐騙,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;
11.非授權取得他人機器設備的控制權;
12.非授權訪問、竊取、篡改、濫用他人機器設備上的信息,或對他人機器設備功能進行刪除、修改或增加;
13.向其他機器設備發送大量信息包,干擾其他機器設備的正常運行,或是造成網絡擁塞;
14.發送垃圾郵件或惡意郵件;
15.利用校園網私自架設WWW、MAIL、FTP、論壇等系統提供網絡服務;
16.私自搭建網絡基礎設施,如利用路由器、代理網關、NAT轉換器等搭建子網絡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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